美日等国外先进国家建筑抗震的经验分享
美日等国外先进国家建筑抗震的经验分享
美国:美国的机电抗震支架设计历史就早多了,1947年,NFPA13首次规定建筑自动喷淋消防系统的抗震支架设计方式,也就是说美国最早是在消防领域开始了抗震领域的设计要求。随后在上世纪60、70年代,美国又开始全面定义了建筑机电抗震支架系统,应用于水、暖、风、电等机电设备的抗震需求。
早在2004年美国联邦紧急事务局FEMA和美国土建工程师协会ASCE联合发布了《风管和水管的抗震支架安装》(规范属于国家法律条文)。
20世纪末,美国人看到了将抗震规范统一起来的必要。1995年,UBC,NBC与SBC三本规范的编制机构成立了国际规范协会ICC(International Code Council),开始推动规范的统一。1997年,SEAOC推出了最新版的UBC。同年,SEAOC与ASCE、ICC等机构合作编制了最新版的NEHRP Provision。规范的联合指日可待。
2000年,以1997 NEHRP Provision为基础的2000 IBC规范正式发布实施,取代了UBC、SBC和NBC等规范,从而使美国的新建建筑规范达到了统一。
IBC每3年修订一次,目前最新版本是IBC(2006)。可以把IBC视为一个规范门户,由它通向各个专门规范。在抗震设计方面,IBC大多引用了ASCE 7的内容。而ASCE 7也是一个针对各种结构形式的总规范,只规定了设防目标、场地特性、设计地震作用、地震响应计算方法、结构体系与概念设计等普适的内容,至于具体的构件性能需求与构件详细设计的内容,ASCE 7则援引到其他专门的规范,如混凝土结构要求符合ACI 318的要求。因此统一后的抗震规范体系应该是“IBC-ASCE 7-ACI 318等专门结构规范”的链式体系。
日本:
自1923年关东大地震起,日本就开始实施严格强调抗震的日本都市建筑法。在1950年更是颁布了《建筑基准法》,每经历一次大地震,日本政府都会马上调查损失情况并提出修改方案。
最新的《建筑基准法》中规定,新建建筑必须达到在百年一遇的地震中不倒塌,在数十年一遇的地震中不受损的抗震强度。
先进的地基与地震隔绝技术
日本将抗震技术进行了分类:耐震、制震、免震
1、耐震:抵抗地震力量,以强制刚;房屋晃动非常大,家具倾倒。
2、制震:吸收地震力量,来刚吸刚;房屋晃动比较大,家具容易倾倒。
3、免震:躲开地震力量,以柔制刚;房屋几乎不晃动,家具不倾倒。
相比于发达国家的抗震水平,差距很大,我们抗震支架行业必须从眼前开始,从最基本的做起,把抗震支架现阶段水平做好做精,放眼未来,不断提高技术水准,以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为最高目标,做好当下每一个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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